【案情经过】
原告李XX与被告李XX系堂兄弟关系。2020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被告李XX多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李XX提出借款请求。原告李XX通过微信、支付宝余额及支付宝花呗等多种方式,分数十笔向被告李XX转账,共计出借10.6万余元。借款后,被告李XX陆续通过微信转账偿还了1万余元。因双方未约定明确的借款期限,原告李XX多次向被告李XX催讨剩余借款,但被告李XX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态度消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李XX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旋某、钟贤立律师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XX偿还借款本金10.1万余元及利息5.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双方之间多笔、多渠道转账形成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实际出借本金与尚欠本息的准确认定;第二,原告李XX通过支付宝花呗出借款项的行为效力如何认定,该部分款项的利息是否应予支持;第三,在不同时期借贷行为交织的情况下,利率保护标准的适用及被告已还款项的冲抵顺序应如何确定。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XX通过微信、支付宝余额出借的10.2万余元,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约定年利率18%未超法定上限,予以支持;但2020年8月20日后的利息应按起诉时LPR四倍即年利率12%计算。原告李XX通过花呗出借的3900余元属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该部分合同无效,被告仅需返还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经依法核算冲抵,某法院判决:被告李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XX借款本金10万余元及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利息3.8万余元,并支付后续利息;驳回原告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适用场景】
本案典型适用于亲友间长期、多笔、通过多种网络支付工具交织的民间借贷纠纷。特别是涉及自有资金与信贷资金(如花呗、借呗等)混合出借的情形,对厘清不同资金来源导致的合同效力差异、新旧司法解释下利息计算标准的衔接,以及“先息后本”还款冲抵顺序的适用,具有重要的实务指导意义。
【服务指引】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出借人应尽量避免使用信用卡、花呗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以免导致部分借款合同无效而无法主张利息。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期限。同时,务必妥善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催款通知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