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遭遇他人欺骗,嫌疑人虚构事实,使委托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自身财产,嫌疑人取得财产后拒不返还,委托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委托人自行报案控告,未能达到理想效果,遂委托赵东平律师代理诈骗罪刑事控告案件,希望追究嫌疑人诈骗罪刑事责任,挽回财产损失。
二、办案经过
赵东平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案件事实,遵循刑事控告专业办案流程开展工作:
1.实体定性研判,锁定控告罪名 律师没有仓促定性,围绕诈骗罪既遂 6 大构成问题逐一核查事实:是否存在欺骗行为、被害人是否因欺骗陷入错误认识、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是否获取财产、被害人有无财产损失、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对案件事实逐条比对刑法 266 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确认案件符合诈骗罪既遂要件,确定以诈骗罪作为控告罪名。
2.梳理补强全套证据,夯实控告基础 首先归集委托人手上全部材料,筛选具备证据能力、证明力的证据;梳理证据缺口,列明清单指导委托人补充搜集证据;着重确认证据原件,规避证据篡改、伪造风险。按照侦查机关办案逻辑,制作标准化《刑事控告书》与《证据线索清单》。控告书以事实叙述、法律分析结构层层递进,采用四要件体系阐述犯罪事实,避开理论色彩过重的三阶层、二阶层;证据清单逐项标注证据名称、来源、页码、证明内容、证明目的,重点证据做好标记,优先准备原件提交,方便公安办案人员审阅。
3.精准确定案件管辖机关 按照“先级别、后地域” 的思路,结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先确定级别管辖,再依据犯罪地为主、嫌疑人居住地为辅的地域管辖规则,精准锁定承办公安及内部办案部门,避免递交材料走错部门耽误控告进度。
4.预设不予立案全套救济方案 提前梳理四大救济途径:申请复议、申请复核、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提起刑事自诉。同时把控办案风险:舍弃存疑事实,做到控告有的放矢;证据清单明确标注证据来源,规避律师执业风险;提前提示若公安不予立案,务必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办案全程保持和侦查人员良性沟通,站在侦查视角沟通案件,强化办案人员内心确信。
三、案件结果
经赵东平律师提交整套规范的刑事控告材料、证据线索清单,与办案机关充分沟通释明案件事实与犯罪构成,办案机关审查后采信我方控告意见,认可本案存在诈骗犯罪事实,依法予以受理推进审查,为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帮助委托人追讨财产损失打开刑事救济通道。
赵东平律师本案律师价值
1.专业定性把关,守住控告方向:不盲目听从当事人诉求,通过 6 项核心问题拆解诈骗罪构成,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避免控告罪名选择错误直接导致报案失败。
2.标准化控告文书 + 证据体系构建:跳出普通当事人口头报案、材料杂乱的误区,站在侦查机关视角撰写控告书、制作格式化证据线索清单,条理清晰,极大提升办案机关接受度,强化犯罪事实的内心确信。
3.全流程风险与预案思维:不仅只做递交材料这一步,提前预判不予立案风险,完整布局复议、复核、检察监督、刑事自诉四重救济路径;同时做好执业风险隔离,提示办案实操细节(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舍弃存疑事实)。
4.善用侦查思维沟通:不以纯粹辩护法律视角输出观点,换位思考贴合公安办案逻辑,良性沟通推动控告工作落地,为当事人争取刑事追责、追回财产的维权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