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甲委托朱玉霞律师(山东齐鲁(滨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辩护人。
本案为跨省份办理刑事案件,被告人户籍地、居住地为山东滨州,案件管辖法院为河北省某人民法院。同案共两名被告人,乙购入无合格证、无正规发票的拖拉机,私自贴上 “某某” 注册商标标识后转卖给甲,甲再次对外销售三台假冒拖拉机,甲从中获利 2100 元,涉案数额较大,触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甲被河北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公诉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提起公诉,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案号 (某) 冀 某 刑初 某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二、律师代理经过
被告人甲委托朱玉霞律师作为跨地域案件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律师远程结合卷宗完整梳理案件事实,核对涉案金额、获利数额、商标鉴定、交易流水等全部证据;针对异地办案的程序、管辖、取保条件开展沟通;指导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落实认罪认罚相关程序;梳理坦白、初犯、全部退赃退赔等从轻量刑情节;参与庭审,发表辩护意见,争取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
被告人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依法追缴甲违法所得 2100 元(已缴纳)。
同案被告人乙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裁判要点说明
本案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虽然涉案获利金额不高,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未认定自首,被告人系传唤到案,但采纳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缓刑意味着无需收监羁押,但是需要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缓刑监管规定。
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向河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律师价值
跨地域案件处理能力:处理山东当事人在外地的刑事案件,克服异地办案距离障碍,完成阅卷、沟通、庭审全套辩护工作。
量刑情节梳理落地:指导当事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落实认罪认罚,夯实缓刑的核心事实基础。
证据全面核查:核对交易流水、获利金额、商标鉴定材料,固定对当事人有利事实。
异地办案风险提示:向当事人释X外地刑事案件取保、社区矫正、罚金缴纳等实务风险,客观告知案件走向。
五、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
②户籍地、居住地与办案机关不在同一省份,需要跨地域刑事辩护;
③被告人获利金额较小,系初犯,希望争取取保候审以及缓刑;
④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备,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⑤需要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希望争取从轻处理;
⑥简易程序审理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服务指引
①异地刑事案件不要忽视,即使人已经取保候审,依然会开庭审判,需要专业律师参与;
②销售假冒商标类案件,是否明知商品假冒、涉案货值、实际获利,直接影响定罪量刑;
③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但不代表必然缓刑;
④传唤到案不等于自首,自首需要主动投案,要分清自首与坦白法律区别;
⑤缓刑需要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外地案件要提前确认居住地社区矫正接收条件。
总结: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中,即便个人实际获利很低,只要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作为跨省份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克服地域限制,充分利用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帮助滨州本地当事人在河北的案件中成功获得缓刑,避免实刑羁押。异地刑事案件更要尽早委托律师,避免因地域信息差错失从轻处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