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代理一方:原告(被派遣劳动者)
案件详情
本案系劳务派遣领域典型违法终止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聚焦企业利用劳务派遣规则漏洞、连续签约后单方拒签合同、恶意终止劳动关系的违法用工纠纷。我方当事人自2018年4月起,与国内大型人力资源派遣企业连续签订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持续被派遣至知名外资企业担任销售培训主管岗位,用工周期长达六年,岗位稳定、工作履职合规,无任何违纪、失职、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排除情形的,劳动者享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定选择权,用人单位不得单方拒绝续签、终止劳动关系。本案中,当事人在第三份劳动合同到期前,多次通过微信、工作平台向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人事部门明确表达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用工单位人事亦承诺到期开启续签流程。
但派遣公司无视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当事人续签意愿,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单方出具《不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擅自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且用工单位提前关闭当事人工作打卡权限、停用工作账号,迫使当事人停止履职,构成实质性违法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阶段,仲裁委仅支持部分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驳回当事人违法解除赔偿金的核心诉求。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认为企业违法用工事实清晰、仲裁认定有误,遂委托王翱翔律师提起一审诉讼,主张企业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足额未休年假工资。庭审中,两被告均抗辩系合同到期合法终止、年假已安排休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试图规避违法用工法律责任。
我方诉讼请求
1、判令派遣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98643元;
2、判令派遣公司、实际用工单位连带支付2023年至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11296元;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结果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完整核查用工事实、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全面采信我方代理观点,依法认定派遣公司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法院核算当事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扣除企业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派遣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73286.48元;判令派遣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0502.52元,实际用工单位对该笔年假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支持我方核心诉讼请求,推翻仲裁不利裁决结果。
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办案难点在于破解劳务派遣用工的责任规避漏洞,司法实践中,大量派遣企业利用岗位临时性、辅助性的认知误区,恶意连续签约后单方拒签合同,以“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伪装合法用工,逃避双倍赔偿责任,仲裁阶段极易出现维权败诉。
接受委托后,我精准抓取本案关键法律事实:当事人连续三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全程合规履职、无任何法定解约情形,且已明确表达续签意愿,完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企业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剥夺劳动者法定续约选择权,不属于合法到期终止,构成根本性违法用工。
同时针对企业抗辩“已安排年假抵扣”的主张,精准举证质证,证明企业单方安排的休假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抵扣往年未休年假,依法核算出足额未休年假工资。最终成功推翻仲裁不利结果,依法认定企业违法,为劳动者斩获双倍赔偿金及足额年假工资,彻底维护劳动者合法用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