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被继承人张XX于2025年病故,生前留有打印遗嘱一份,载明其名下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的房屋由女儿张XX继承。张XX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受阻,诉至法院请求按遗嘱继承该房屋,并增加诉求要求分割位于某小区的 another 房屋。被告唐XX(张XX妻子)对原告诉求无异议。被告张XX(张XX之子)及张XX(张XX母亲)则抗辩称遗嘱形式不合法且立遗嘱人意思表示存疑,主张按法定继承分割。同时,张XX提出张XX遗产总额达547万余元,原告存在隐瞒遗产嫌疑,要求全面核查并分割车辆、存款及保险理赔款等。张XX还主张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遗产。于欣律师作为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代为出庭应诉、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其一,涉案打印遗嘱是否具备合法有效性;其二,遗嘱处分范围之外的其他遗产(包括某小区房屋、车辆、银行存款等)应当如何依法分割;其三,张XX主张多分遗产及分割保险理赔款等诉求能否成立;其四,案件产生的评估费及邮寄送达费应如何合理负担。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遗嘱有被继承人亲笔签名及两名见证人签名,结合立遗嘱视频,认定遗嘱合法有效,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房屋由张XX继承。对于遗嘱外遗产,法院认定某小区房屋系婚前房屋婚后置换,婚前部分属个人遗产,婚后补交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先析产后继承;车辆及存款属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按法定继承分割。关于张XX主张多分遗产,因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张XX不符合生活特殊困难标准,法院不予采纳,各继承人平均分割。张XX主张分割的保险理赔款因指定了受益人,不属于遗产范围,未获支持。最终判决某市房屋由张XX继承;某小区房屋、车辆及存款由唐XX继承所有,唐XX向张XX、张XX、张XX折价补偿相应款项;评估费由各方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