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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胜诉|徐州刘斌律师庭审抗辩,原告全部诉请被法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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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胜诉|徐州刘斌律师庭审抗辩,原告全部诉请被法院裁定驳回

  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被告AX委托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作为一审诉讼代理人。原告BX向邳州市人民法院起诉邳州市C村民委员会、AX,诉称村委会未经核实,将其享有承包权的2.2亩土地划分给AX,主张AX停止侵占土地、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案件20XX年X月X日立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后转为普通程序再次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诉称依据20XX年旧土地承包合同享有涉案土地权利;AX抗辩自身分得土地与原告地块不存在交集,不存在侵权行为,同时对原告承包合同印章真实性提出异议。审理过程中查明,村委会20XX年重新调整分配土地之后,原告BX没有和村委会签订新的承包合同,村委会前后出具两份情况说明内容相互矛盾,土地承包权属尚不明确。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受理条件,依法裁定驳回原告BX的起诉。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斌律师接受被告AX委托后,梳理土地调整、地块划分全部事实,收集案件相关材料,确定代理抗辩思路。两次庭审当中完成举证、质证,重点提出:AX取得土地和原告地块不存在重叠,不存在侵占原告土地的侵权事实;原告据以主张权利的旧承包合同,在村集体重新分地之后已经终止,原告未签订新承包合同,权属处于不明状态。庭审紧紧围绕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地块边界、侵权要件展开抗辩,向法庭呈现完整案件事实,推动法院对案件受理条件进行审查。

  三、裁定结果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BX的起诉。当事人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十日内递交上诉状,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四、律师价值

  1、精准抓住案件核心问题,围绕承包合同效力、地块边界组织抗辩意见,指出原告权利基础存在重大瑕疵;

  2、通过庭审举证说理,促使法院审查案件受理条件,最终从程序上驳回原告诉请,被告无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5000元损失的责任;

  3、完整固定证据,厘清土地调整事实,消除当事人本案当中的侵权赔偿风险。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农村土地承包相关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徐州邳州市刘斌律师:

  1、被他人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要求返还土地、赔偿土地损失,需要作为被告出庭应诉抗辩;

  2、村集体重新调整土地,新旧承包合同发生冲突,土地权属边界存在争议;

  3、土地权属、承包权存疑,需要区分争议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理范围还是政府行政处理范畴;

  4、面对对方持有旧承包合同主张土地权利,但后期村集体已经重新分地,需要梳理法律抗辩要点;

  5、土地案件经历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多次开庭,需要律师全程跟进出庭、质证、发表代理意见;

  6、一审收到裁定或判决结果,不服需要提起上诉,或者对方上诉,需要律师代理二审维权。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针对土地侵权应诉、承包合同效力辨析、地块权属边界争议、区分司法与行政处理边界、多轮庭审代理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梳理证据材料,研判案件法律风险,拆解对方权利主张,维护农村当事人土地财产合法权益。

  六、总结

  本案属于典型农村土地纠纷,村集体重新调整土地后未签订新承包合同,权属争议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实体审理范围。刘斌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庭审当中厘清案件关键事实,从权利根源上否定原告诉讼基础,实现驳回原告起诉的代理效果,帮助委托人摆脱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诉讼负担。本案提示,农村土地纠纷应当首先核实承包合同、确权登记材料;土地权属不清,优先向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处,再依法走司法途径,避免盲目起诉带来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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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中国共产党员,现任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8年起从事律师职业,经常参加公益普法活动,代理的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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