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2年6月起,被告人杜X伙同被告人张X在某扑克平台上创建名为某战队的群组,以德州扑克的形式,通过微信拉人组群等方式招揽赌客进入战队参与赌博,并将抽水返利分配至各队员。经查,仅2023年1至3月期间,该战队通过平台抽水返利金额达17万余元。2023年4月7日,杜X、张X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某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以杜X、张X涉嫌赌博罪向某法院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被告人杜X的行为定性以及量刑情节的综合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杜X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朱建波律师作为杜X的辩护人,重点围绕杜X的量刑情节展开辩护。朱建波律师指出,杜X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良好;同时,杜X在家属的配合下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表明其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现,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已得到有效降低。辩护人通过梳理全案证据,向法庭充分展示了杜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及悔罪表现,依法应当予以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法院认为,被告人杜X伙同张X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系共同犯罪。鉴于杜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杜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X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在案的涉案手机二部、电脑主机二台及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