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涉案单位担任财务岗位,因单位非法集资行为被刑事追诉,案件属于涉案规模巨大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朱建波律师接受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结合岗位职责、归案经过开展辩护工作,本案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开庭审理。
案件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构成从犯予以减轻处罚,同时认定自首予以从轻处罚,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刑事判决,责令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
朱建波律师在本案中核心价值
朱建波律师全面审阅卷宗证据,梳理当事人岗位权限与实际参与程度,论证其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辅助地位;结合到案过程锁定自首法定情节。庭审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两项关键法定情节均得到法院认定,在涉案金额巨大的不利前提下,为当事人实现减轻处罚的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