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杨淑婷律师代理谢X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杨淑婷律师 在线
河南嘉彰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882
    服务人数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杨淑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诉讼策略。面对被告以“投资关系已实际履行且未清算”为由的抗辩,杨律师准确界定双方仅为口头意向,并未就股权、分红等核心条款达成合意,从而将案件焦点引导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适用上。在证据组织方面,杨律师通过梳理转账凭证、微信记录及医院工商变更信息,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被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医院已停业的事实。庭审中,杨律师逻辑严密,有力驳斥了被告的无理辩解,最终促成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返还投资款及利息的诉求,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谢X与被告谢X甲系同事关系。2023年,被告谢X甲以投资某医院为由要求原告谢X出资20万元,原告谢X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该笔款项。款项交付后,双方未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协议,被告谢X甲也从未向原告谢X告知医院的经营及资金状况。2025年,原告谢X得知某医院已停止经营,设备资金去向不明。原告谢X认为双方未就股权占比、分红机制等形成一致条件,且医院已停业,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谢X甲返还款项2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被告谢X甲辩称双方系投资法律关系,已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现公司停业未清算,无法计算亏损,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成立合法有效的投资合伙关系,以及在目标医院停业且未清算的情况下,被告是否应当返还投资款。法院查明,2023年5月被告谢X甲以200万元受让某医院,同年6月原告谢X拟投资该医院并转账20万元,但双方未就投资总额、股权占比、利润分配等达成意见。2023年8月该医院变更名称及股东,2025年5月因经营不善停业。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虽达成口头投资意向,但至医院停业前仍未就核心事宜达成一致,现医院已停业,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目的无法实现。原告要求返还投资款及利息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关于已实际履行且未经清算不应返还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信。法院判决:被告谢X甲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谢X投资款20万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四千余元,减半收取计两千余元,由被告负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杨淑婷律师
杨淑婷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淑婷律师?
5.0分服务:882人执业:6年
杨淑婷律师
14101202****4404 执业认证
  • 河南嘉彰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 郑州金水区美盛中心1113.1114
杨淑婷律师,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工程房产、合同纠纷、法律顾问。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涵盖建筑...
  • 186 2578 3130
  • 1862578313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