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张X与被告李X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女儿。因双方婚前了解不足,性格差异较大,婚后常因生活琐事争吵,自2023年起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曾就离婚事宜私下协商,对子女抚养、车辆分割、债务承担及村集体权益等达成初步共识。为确保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防范后续反悔风险,张X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卫军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依法处理各项财产及权益分割事宜。张卫军律师接案后,全面梳理婚姻存续、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债务及村集体分红等事实,将当事人零散的口头协商内容转化为规范的诉讼请求,并顺利完成立案。
【争议焦点】
本案虽在诉前达成初步意向,但核心争议与焦点在于如何将私下协商内容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并细化各项履行条款以规避后续隐患。具体包括:一是两名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及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二是案涉小轿车的归属、过户时限及违章罚款责任的划分;三是原告户籍迁出的时间节点及双方配合义务;四是双方各自名下债务的界定与承担;五是村集体权益等隐性财产的妥善处理。双方需在法院主持下,就上述细节反复磋商,平衡利益,确保调解方案合法合规且具备实操性。
【裁判结果】
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审查认为,该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主要内容如下:一、张X与李X自愿离婚;二、两名婚生女由双方各抚养一名,抚养费各自承担,双方互享探望权;三、案涉小轿车归李X所有,张X配合完成车辆过户,车辆相关违章及罚款由李X自行处理;四、调解书生效一个月内张X完成户籍迁出,双方互相配合;五、双方各自名下债务由个人自行承担;六、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张X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