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拆迁房屋交易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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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拆迁房屋交易纠纷推荐文章
拆迁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在房地产业拆迁中,被拆房屋常涉及权益争议,影响动迁作业。开发商常要求先厘清产权纠葛,再与产权人签署补偿和安置协议。解决房屋拆迁产权纠纷主要有协商公证和法律程序两种方式,对于产权状况不清或存在多个继承人、抵押权人的情况,需通过诉讼程序确认产权归属后再进行拆迁补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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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房屋拆迁
开发商精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调解纠纷需针对具体情况选择方式。房地产销售合同争议,依合同内规定解决;无明确规定或无效,则可通过司法途径,如法院诉讼。开发商与政府间的纠纷,可能需借助行政复议或诉讼等行政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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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商标
法拍房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房产拍卖中,借款人需持续履行债务。法院拍卖债务人资产,若款项足以全额清偿,则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如不足以清偿,债权人可申请以抵押财产收益追偿,拍卖所得享有优先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若拍卖仍有余额,将分配给其他未获足额偿付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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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个人债务
著作财产权权属纠纷怎么处理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多样,首选为通过和解协议,由争议方自行协商。如无和解或无法达成,可依据仲裁条款提请仲裁;若无仲裁协议,则需向案发地司法机关提交法律文件和证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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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著作权
房屋内部装修工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在合同执行中,如遇纠纷,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坚持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若调解不成,可选择第三方调解,以自愿为前提,推动双方理解和体谅,达成和解。对于无法调解的争议,可通过专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最后,当所有非诉讼手段失效时,尊重法律程序,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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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工程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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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拆迁房屋交易纠纷问答推荐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管辖属于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 解析:明确界定物业管理合约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事宜,乃是依循法律规范之步伐,确保此类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的基本条件所在。关于物业管理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应根据其具体类型进行逐层剖析和梳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大部分涉及物业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均由争议双方当事人选择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确立物业所在地为业主或使用者的实际居住地址,然而某些受理该类案件的法院却未能对物业管理纠纷的各类别加以区分,从而导致不当受理的情况发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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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屋拆迁中户口未在此地的人员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而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确定,这个职责应当归属于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该部门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发布有关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的公告。在这其中,涉及到的补偿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亦可选择以房屋产权进行交换。此外,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商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性用房,其补偿方式应按照商业用房的性质进行评估。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房的补偿金额相较于住宅用房而言,通常会更高,因为它还需考虑到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期间的费用以及安置等多个因素。因此,我们建议您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如若发现补偿金额过低或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性,请及时寻求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帮助,他们将能够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开展谈判以及与中央电视台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合作等多种途径,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援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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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村民之间交易是否需要政府审核
[律师回复] 解析:我国农村范围内的土地归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即乡村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使用权利而非所有权。因此,农民无权擅自将其自身拥有的土地进行转让、出让以及出售给非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群体。关于农村土地的合法转让情形,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同村且未取得宅基地的家庭之间,同时还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其合法性。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违法。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相对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视为合法。然而,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土地使用权的监督权力,若发现承包方存在滥用土地的情况,有权依法收回。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认定为合法。否则,未经备案的转让行为均被视为非法交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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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拆迁一方不签字还可以拆吗
[律师回复] 解析:拆迁事宜未签署协议之际,政府是否有权强行拆除房屋,通常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首先,若签署协议之事宜尚未完成且在法定时间框架内已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则政府无权实施强拆行为,否则即构成非法强拆;其次,仅存在签署协议方面的问题,且在法定时限内未启动法律程序,同时仍拒绝搬迁离开的情况下,政府机关方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拆除的申请,具体流程如下:(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具备法律约束力;(2)经由法院严格审核后,确认拆迁决定所认定的事实清晰明确、适用法律准确无误、程序规范合法,且该决定必须由依法享有裁决权力的部门作出;(3)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件,并向被强制拆迁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4)只有在被拆迁人未能主动进行拆除的前提下,政府方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批程序。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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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房产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离婚房产转移手续的详细流程为:当事人需携带相应的真实资料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提出申请;房屋管理局在收到所有所需材料后,将对其申请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如经审核,确认申请人满足所有法定条件,方可准予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此外,若涉及离婚财产转移事宜,还需要提交离婚证书或者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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