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明确界定物业管理合约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事宜,乃是依循法律规范之步伐,确保此类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的基本条件所在。
关于物业管理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应根据其具体类型进行逐层剖析和梳理。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大部分涉及物业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均由争议双方当事人选择在物业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确立物业所在地为业主或使用者的实际居住地址,然而某些受理该类案件的法院却未能对物业管理纠纷的各类别加以区分,从而导致不当受理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