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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担保人不认怎么办
如果借款人不还款,而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和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分析。首先,需要确定担保人承担的是何种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第六百八十八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根据第六百八十七条,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除非出现该条款所列的四种情形之一。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1.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偿还债务。2.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3.如果债务人的财产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坚持不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违反了保证合同的约定,债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总之,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不认账,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措施,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拒绝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w+浏览 2024-11-08
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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