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是,如果是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共有住房,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就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10w+
浏览
2024-06-07
2024年的国家规定陪产假多少天?
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陪产假标准,每个地区的标准都有所不同。北京市陪产假为15天,上海市陪产假为10天,天津市陪产假为7天,重庆市陪产假为15天,四川省陪产假为15天,云南省陪产假为30天。
10w+
浏览
2024-06-07
劳务费需要缴税吗 劳务合同的税率怎么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 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税率为20%。
10w+
浏览
2024-06-07
广东省陪产假规定2024是怎样的?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0w+
浏览
2024-06-07
北京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的区别是:申领条件不同以及用途不同,对于居住证是需要在北京居住6个月以上才可以办理的,而居住卡一般认定为不符合申请居住证的人员的登记证明,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
浏览
2024-06-07
查看全部知识
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问答推荐
法院强制执行法人没有钱也没有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在案件进入到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执行环节之后,若经查实被执行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当事人作为申请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请求延期执行,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法做出裁定终止执行。而倘若执行申请人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发现了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们便可以随时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恢复执行,且在此过程中无需受到执行时效的制约和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律图顺义...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绑架罪可以当场索要财物么
[律师回复] 解析:绑架罪通常并不包含在当场获取财物之行为中,如在犯罪现场获得了财物,则应视为以绑架为手段进行抢劫,这种情况应当依据抢劫罪予以判罚,而非以绑架罪追究责任。根据刑法理论,绑架罪包括两种类型,分别为索财型绑架与人质型绑架。其中,索财型绑架需在事后来取财物,其主要是利用受害者家属的担忧之心来获取财物;若是在案发时就强行夺取财物,那便不再符合绑架罪的特征,而是被纳入抢劫罪的范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律图温州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监视居住能否换成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度下,监视居住权可转化为取保候审的权力,然而也需遵循特定的前提和条件。以下便是这些条件的具体内容: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的,也可以考虑将其转为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律图牡丹...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婚后夫妻财产应如何管理和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管理须遵循以下规范:首先,若为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而对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则任何一位配偶均享有相应权利,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其次,当夫妻双方并非出于日常生活所需,而是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决策时,他们必须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在此过程中,如有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便擅自作出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另一方有权对此予以否认;再者,家庭生活所需的各项开支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若出现资金短缺情况,则可由丈夫或妻子中的任意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补充;最后,夫妻双方在管理共同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共同财产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图呼和...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妻子转移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转移并不视为刑事犯罪,因此无法对该行为进行定罪判刑。然而这一举动归类为民事纠纷事项,也就是说,实施了此类行为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当夫妻感情破裂面临离婚之际,对方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财产转移的情况,那么实施转移的一方将会被判定在分割财产时获得较少份额甚至可能完全无权享有任何财产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图三亚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南京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苏州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无锡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常州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南通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镇江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扬州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泰州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徐州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盐城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淮安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连云港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宿迁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沭阳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江宁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玄武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建邺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秦淮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栖霞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六合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雨花台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浦口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高淳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溧水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江北新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找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代理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鼓楼区律师
>
鼓楼区同居财产分割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