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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解除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商品房预订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首先遵循合同内约定的解决方式;无约定时,依公平正义原则及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基层组织调解;调解不果,可诉诸司法机关或选择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当事人也可直接采用诉讼或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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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房产纠纷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有哪些?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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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规定?
小微企业优惠:文件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因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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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工资薪金的扣除。保险扣除。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企业三项费用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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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不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易若缺乏预售许可是无法生效的。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许可证才具备出售房屋的资格,否则在诉讼过程开始之前,即使未能成功取得该证书,也会导致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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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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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解除劳动合同问答推荐
双重除斥期间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情况下,两个除斥期间均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并无法绝对区分出哪一个更为精确。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可以认为第二个除斥期间即为最长除斥期间。2、当债权人对于撤销权的行使进行实践操作时,则需要同时受到双重除斥期限的约束与限制。首先我们关注的是第一个除斥期间,该期间从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由开始计算,时间跨度为一整年;其次,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第二个除斥期间,这是一个类似于兜底性质的期限,其起算点为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并且时间跨度长达五年。具体而言,如果债权人并不知晓撤销事由,那么自债务人行为发生的第六年开始,债权人的撤销权将自动失效。然而,如果债权人在得知撤销事由后的一年内,其所掌握的信息已经超过了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的期限,那么我们就应该以这五年的期限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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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夫妻之间离婚官司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以下几点:首先,在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当事人如未能于15日内提起诉讼,那么该财产保全措施将被自动解除;其次,当被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时,申请人也应同时返还已经收取的保全费用;再者,若在财产保全期限内,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并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则该保全措施亦将自动解除;另外,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复议意见合理且有充分依据,进而做出新的裁定,撤销原有的财产保全裁定,那么原有的保全措施也会自动解除;最后,如果被申请人严格遵守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使得财产保全措施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该保全措施同样会自动解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每次冻结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此期限,但人民法院并未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原有的冻结措施将会自动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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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拆除程序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的法制框架下,针对那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法律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首先,我们要对“危房”这一概念有清晰的认识,它所指向的是那些由于长期疏于保养、结构稳定性差、地基沉降明显、墙体出现严重裂缝以及其他建造质量问题而潜在着倒塌事故风险的建筑物。其次,当某个房屋引起了是否属于危房的质疑时,房主可以委托适合的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若经鉴定后证实该房屋确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那么便可将其归类为危房。接下来,便是关于危房拆除的具体程序。当某栋房屋被确认为危房之后,相关部门会向房主发出拆除通知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完成拆除工作。如若房主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最后,我们来谈谈赔偿事宜。在危房拆除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地方政府甚至可能会提供临时性住所或安置点以供选择。当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相关部门应尽全力避免因拆除作业引发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事件。综上所述,危房的拆除行动旨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房屋倒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因此,对于这类危房,必须尽快采取相应的拆除措施。同时,相关部门亦须尽力保障房主的合法权益,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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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房是返还原物还是排除妨害怎么判断
[律师回复] 解析:这两种概念具有不同的意义。“排除妨害”是指:在所有权人和占有者与第三方之间,尽管他们并未直接剥夺对方的占有权益,然而,如果该行为妨碍了所有权人或占有者对其权利的正常行使,或者阻碍了他们顺利地实现占有,那么这种一次性侵犯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妨害,从而有权提出排除妨害的请求。而“返还原物请求权”则是指:当所有权人面对无权占有者时,他们享有要求后者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对象,是任何实施无权占有行为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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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宅基地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与管理。它作为农村地区农户或个体用于建设居住场所之基石,涉及占有和使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不论未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是否被清除,个人仅具备针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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