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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物业答辩状推荐文章
领取失业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领取失业金需要劳动者在失业前有参加过失业保险的购买,之后在失业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了相关规定的条件,才能根据实际的情况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金。值得一提的是,并非参加过失业保险就一定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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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淘宝购物合同违约如何救济?
1、网购平台的连带责任: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替卖家进行赔付。2、消费者的反悔权: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同时为防止权利滥用,有关条款也列明不宜退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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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营业执照年审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企业交纳年检费;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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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职业病的危害因素有哪些
1、物理因素1、高温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中暑2、高气压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减压病3、低气压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高原病、航空病4、局部振动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手臂振动病2、生物因素1、炭疽杆菌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炭疽2、森林脑炎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森林脑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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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期限、解散和清算
1、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必须在合同中订明。2、符合原因可以解散1、合作期限届满。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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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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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物业答辩状问答推荐
你好,我发生交通事故问题,给我解答一下!是这样的情况,我下班时骑电动车过桥两侧非机动车道,当时逆行撞上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把我撞飞了受伤,交警判五五责任。摩托车要求我赔上万元车损
[律师回复]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孟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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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顶漏水(顶楼业主自己维修,其他业主不知情),有物业,也交物业费。顶楼自己维修后拿发票要求其他业主均摊维修费用。我们其他业主应该均摊吗?
[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建筑物的楼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因维修共有部分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全部业主共同承担,但因为顶楼业主在其他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维修,维修费用不透明,,针对维修费用可能会部分减少
孙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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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偷盗物品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目前警方是怎么处理的呢
陕西丰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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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有权利管高空抛物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法律层面上讲,小区内的高空坠物不属于物业应该承担的职责范畴。具体原因在于,高空坠物的源头源于业主所拥有的房屋内部,这并不属于小区物业的日常管理范围之内。相反地,小区物业仅需负责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维护与管理。因此,业主应当对其房屋内发生的高空物品坠落事故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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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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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行贿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行贿罪”这一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主要行为表现为,行为人为满足自身不正当之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及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士主动给予财富物质上的补偿,与此同时这些人员也需要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这一犯罪的主要特点包括:(1)行为人在主观意识上必须是故意为之,其目的在于通过利用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士的职务便利,为自己谋求个人私利;(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个人欲望等方式进行贿赂收买国家公职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士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主动给予财物的行为,将被视为行贿罪。此外,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如果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主动给予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和手续费的,都将被认定为行贿行为。然而,若行为人因为受到威胁而被迫向国家公职人员给予财物,但并未因此获取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况下,则不能被判定为行贿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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