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菏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应该如何办理准生证,需要哪些资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2、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3、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10w+
浏览
2024-05-22
购买社保多久才可以享受生育险
一般参加生育保险满10个月的情况下才能够享受到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还有就是夫妻双方的生育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类似于不领结婚证的,超生三胎的这种状况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用生育保险报销的,直接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相关的手续即可。
10w+
浏览
2024-05-22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有哪些
申请人需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公证、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10w+
浏览
2024-05-22
法院拍卖房产税费怎么计算
法院拍卖房产的税费计算方法是契税按照房子价格的1、5%到3%计算,房产过户费大概在80元左右,印花税占到房产拍卖价格的0.1%,买方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1%,拍卖手续费整体计算下来的话是房价的3%左右。拍卖手续费通常也会折算到起拍价中的。
10w+
浏览
2024-05-22
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兼职是否算劳动关系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兼职的单位为其签署劳动合同,符合用工主体条件,可以认定是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用劳动法调整。而有些大学生就是简单到企业干活,没有严格制度约束,应该认为是劳务工,不算劳动关系。
10w+
浏览
2024-05-22
查看全部知识
菏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弟共同购买了一套农村自建房屋,但是房产证只能写我自己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怎么才能在合同上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俩一起购买的,
[律师回复] 可以写一份协议。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靳双权等
3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未签订转让协议和租赁合同因甲丙双方起纠纷的乙方是否可以要求退回转让费和租金
[律师回复] 您好,未签订协议的话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甘肃瀛强...等
2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买别人的调料换包装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擅自更改他人的产品并以此为由进行销售活动,属于非法行径,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举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商标权益,同时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证,必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未经商标所有者批准,私自替换其注册商标并将其注入市场流通领域,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侵权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而商标权利人亦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动迁房房产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1.磋商:磋商乃指当事人依据自身享有的合法处置权,在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互理解与体谅,通过协商寻求解决争议的途径。在此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可针对两者间产生的纷争展开对话协商,共同制定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策略,进而达成一份关于解决争议的协议。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解决争议,对于购房者及开发企业而言无疑是最佳选择,这不仅能够节省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成本,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良好关系。2.调解:调解乃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之下,纠纷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消除彼此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和解的目的。在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皆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司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便涵盖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事宜。3.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当房地产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可依据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居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以此解决房地产纠纷。仲裁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履行。按照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全国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市均已设立了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平等主体之间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发的仲裁案件,房地产纠纷的当事人自然有权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抵押物上新增建筑物合规吗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土地之上新添建构筑物这一问题,须明确指出,此类建筑物并不被纳入抵押契约所定义的抵押资产范畴之中,故因此不能算作抵押财产。在抵押权的行使过程中若需实施抵押的建设用地上已有土地之上搭建的建筑物这类情况,固有的建筑物仅能与相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捆绑在一起来处理,这样方能充分发挥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实际运用价值及交易价值。在沉浸在处分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确保抵押权的场景之下,尽管新增的建筑设施并非抵押财产的一部分,但仍可将其视为整体中的组成部分,进行一并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牡丹区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曹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定陶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成武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单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巨野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郓城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鄄城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东明县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菏泽开发区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青岛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临沂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潍坊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烟台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济宁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淄博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威海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东营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日照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泰安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滨州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枣庄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德州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聊城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找菏泽知名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菏泽专职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菏泽律师
>
菏泽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