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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工伤处理官司推荐文章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是《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于苏州市的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使用、转让、承包等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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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
对于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首先应该对其进行收入确认,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次是成本确认,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最后是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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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2、到银行开户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7、申请开业登记表。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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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民事诉讼中夫妻没委托书法官违章判决怎么办?
原告不到庭,也没授权书,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且没有给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以缺席判决,也可以公告送达通知。法官如果违章判决,当事人可以选择上诉或者申诉,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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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工伤医疗期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3、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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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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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工伤处理官司问答推荐
开完庭法官叫退赃要不说多判由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任何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不当利益及财务,应予坚决追查回笼或敦促退回原主。在此过程中,退赃行为可细分为犯罪分子主动退赃以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其退赃两种情况。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一切财物,均须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而针对受害方之合法财产,则应在适当时间内予以归还;对于违禁物品以及为实施犯罪活动所使用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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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尽量不要打官司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1.案件审理耗时较长,当事人需投入大量时间成本。鉴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常须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故导致此类案件整体审理周期相对较长,一般状况下,一审所需时间约在两年左右,部分案件甚至周期更长。2.涉案专业领域为医学,当事人需投入大量精力来学习掌握相关医学知识,以此支付精力成本。3.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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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原告如何跟法官说话
[律师回复] 解析:原告于开庭之际同法官展开交流时,务必保持阐述诉求的准确性以及充足的证据支持,严格遵守法庭运作的规定并尊重法官的指示。通过采取上述的手段和策略,原告能够更为高效地传达出其诉讼请求的核心内容,并且有力地捍卫自己的法律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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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受损赢了官司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若侵权方未能自愿公开致歉以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弥补受害者损失时,司法机关将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迫使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凭借法律力量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从而捍卫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尤其值得强调的是,如果侵权人对已生效判决坚执不从,未能为受害者恢复名誉、消除负面影响以及公开道歉,那么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公告、报纸刊载等形式,将判决的核心内容及其相关背景公之于众,而所需费用则应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二款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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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者违约,向买房者打官司能胜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毋庸置疑地,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之中,无论是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违背诚信的行为,抑或是买方未按照承诺履行相应义务,他们都必须对自身的违约行为承当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倘若其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去执行,或者其履行方式无法满足合约条款所设定的要求时,他或她将不得不承受如继续履行合约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及向对方赔偿经济上的损失等诸多违约责任。值得强调的是,若诉讼程序得以启动,通常情况下违约方并无胜券可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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