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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在我国深圳的土地使用税税率的计算是依据等级的高低来进行分别的实施标准的,可见一共有六个等级,从一级到六级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逐渐降低的。每一级实行的标准又不一样,按照每个等级的区别收取3~30元不等的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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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土地承包合同交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办法的第三十条之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分期或者延期支付各项征地费用;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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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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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补办相关手续是什么?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 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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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拆迁时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跟砖混结构补偿有什么区别吗?
在拆迁过程中,砖混结构与框架结构房屋的补偿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建筑架构和建设成本的不同,两者的价值评估及补偿策略往往不同。通常情况下,框架结构房屋的补偿金额要高于砖混结构房屋。这是因为框架结构房屋在材料、设计和施工上通常更为先进和复杂,因此其补偿也会相应更高。这种差异确保了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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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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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地拆迁补偿纠纷问答推荐
农村房屋挡堂屋纠纷如何定责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农村房屋纠纷问题,其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纠纷涉及到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组织单位之间的关系,那么当事人可依法请求乡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反之,如果争议源于两个不同组织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应将该情况上报至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独立调查和处理。若对于政府所做出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当事人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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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农民土地使用权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按照土地的实际用途进行分类,可以将其细化为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及国有未利用地这三类。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有未利用地上,通常情况下不会明确地指定使用者。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相关条款,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开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各类生产活动。而针对国有建设用地,国家有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多种方式,依法将其确定给特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使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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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体现哪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一)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两者之间绝不可混淆视之。相较于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因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更为严重,因此在诉讼程序、证据规则、法律后果以及责任承担等多个层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二)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之间的界线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以及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受害人仍有权寻求公力救济,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而,民事纠纷则有所不同,原被告双方地位平等,民事权益属个人私权范畴,当其遭受侵犯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救济,同时亦享有放弃救济的自由选择权。在民事活动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国家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干预私人领域,即便原告的私权遭受非法侵害,若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亦不会动用公共权力进行私权救济。对于被判处两年刑期的罪犯而言,通常是因为其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若案件情节严重需按实际情况予以加重处罚,那么两年刑期是可以考虑减刑的,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实施减刑。这些条件可能包括罪犯具备悔过自新或者立功表现等等。一般来说,每次减刑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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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地面上附属物之含义,系指所有构建于土地之上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平房、楼宇以及其附属结构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以及固定于地面之上的各种物品(例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统称。当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地面上的附属物应回归原始所有者手中;若土地上尚存附属物,则需自行处置,以期恢复至承包之前的状态;若存在农作物或建筑物,则可与发包方协商进行处理。未经发包方事先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时的原有状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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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商业开发权或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土地租赁合约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文件。其中,国有土地租赁是指由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具有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行为。若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发生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其次,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变得毫无意义,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最后,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之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发了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如果仍然坚持维持原有的合同效力,将会显得极为不公,在此情况下,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项法定理由。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出租人是否具备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转租性质;务必严格审核出租人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查阅可租赁期限;对出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设定了抵押权;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出租人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本条件等方面;对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约定也应予以重视,尽可能避免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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