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拆迁房屋权属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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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拆迁房屋权属纠纷推荐文章
在广东省户口迁移流程是什么
在广东省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是,申请人需要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如果拿到了准迁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销户并办理迁出证明,有迁出证明、准迁证及其他材料的,才能办理广东省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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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经济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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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关于单位搬迁的环保规定有哪些?
关于单位搬迁的环保规定中,明确要编制应急预案、评估对环境影响、规范企业搬迁拆除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对拟迁入地环境调查等。城市发展过程中,有些生产企业单位会搬迁改造,在单位搬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环保,不能造成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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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环保搬迁赔偿
违法建筑可以直接强拆吗
违法建筑是可以被相关政府部门直接强拆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章违法建筑的,如果在当地政府部门多次下达拆除通知而未拆除的,由当地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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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维权技巧
高铁拆迁的红线范围是多少呢?
高铁拆迁的红线范围是50米以内的情况下都属于拆迁范围,但是铁路路线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应该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具体的方案,在高铁项目当中,周围的居民想要确认拆迁红线范围的话,需要等到政府部门的拆迁方案向社会各界依法公开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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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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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拆迁房屋权属纠纷问答推荐
闵行房产纠纷诉讼官司如何高效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关于涉及到房产所有权的确立、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一系列法律行为所引发的争议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房产装饰、装修、设计以及附带设施所有权的纠纷,当事人均享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其次,若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和安置事宜产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时,则需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定。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一方,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最后,单位内部建设房屋及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这属于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行为。因此,员工对分房存在异议,或者由于单位分房政策不合理导致的纠纷并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畴,而应当由本单位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处理。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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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请律师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物业管理费用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律师费标准一般范围在数千元人民币以内,然而,若涉及到财产标的之处理,则需按照实际财产数额的相应比例支付律师费用。在此情况下,应依据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纠纷的诱因,以合法方式予以妥善处理。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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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万买房纠纷,如何依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就房产买卖协议引发的纷争之解决策略而言,广义上可归纳为以下四个关键阶段:商议、调停、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商议系在了解并尊重各方可接受的利益诉求基础之上,各方当事人通过平等互利的沟通方式,共同寻求最能平衡各方权益的解决办法。其次,调停指的是在纷争状态持续且无法获得解决的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寻求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介入协助,例如,若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企业的情况,他们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调停请求。再者,仲裁即为在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商议但未能达成共识,同时又不愿接受调停的情况下,依据合同中预先设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特定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由独立公正的仲裁员进行裁定。最后,若合同中并未包含仲裁条款,且各方当事人亦无法达成仲裁协议,此时,各方当事人便有权利将此项合同纷争提交至法院,借助法律手段以解决问题。以上便是处理房产买卖协议纷争的四种主要方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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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农村老房屋买卖时没有合同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房地产交易中,未签署书面协议的当事人可尝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在合同缔结及执行期间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以此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合同关系,并明确了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履行状况。如此一来,便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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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写字楼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通常而言,此种情形归类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判断。符合共同财产属性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若夫妻二人并未就该房地产作出明确约定,且房产证上仅列明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某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可以被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关于购买的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当离婚发生时,如有一方希望获得房屋的使用权,评估机构将对此进行评估,随后再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分配;倘若双方均希望获得房屋所有权,则双方需进行竞价;若双方均无意取得房屋,则人民法院将对其进行拍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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