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未签署书面协议的当事人可尝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在合同缔结及执行期间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往来信函等,以此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着合同关系,并明确了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实际履行状况。
如此一来,便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