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经济借款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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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商业贷款的条件是怎样的
贷款条件及方法: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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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借款人带好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工作人员初审后,委托银行出具信用报告,信用良好的,进入下一步流程;填写《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再拿此表到原贷款银行信贷部门盖章,并从银行调出他项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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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怎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首先需要收集证明自己满足申请的相关材料,然后带着材料到食品管理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请求。一般来说,只要材料齐全,那么办理请求都是会被相关工作人员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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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划拨用地,没有使用期限。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是住宅用地。3、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不一样。得此片土房屋完全产权由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组成。房屋在取得了两证后即证明取得该房屋的完全交权。通常所指的年限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此年限以开发商取地的使用权之日算起,具体期限要看土地使作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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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个人欠款,债权人能否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作为独立法律实体,其财产权独立于个人或组织,用于自身权益和责任。公司财产不应用于偿还股东债务。然而,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作为其个人财产估值和拍卖,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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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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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经济借款纠纷问答推荐
经济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钱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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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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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有交通事故纠纷一案 现在被起诉了 想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请将情况说具体一些,才能更好的解答。
叶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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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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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借为名的受贿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就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如何利用其职权优势,以借用之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接受他人财物,以期对特定人士提供便利的情形,我们坚定地认为这些行为均应被视为受贿行为。在进行详尽的考察与裁断时,我们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存在书面借款凭证这一单一标准便草率得出结论,而是应当全面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借款行为是否能够证实其确属公正、合理的需求;(2)所借得款项的实际使用方向;(3)涉事各方之间的日常互动及经济往来状况;(4)是否伴随着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为某一特定受益者谋求利益的情况;(5)在接受借款后,借款人是否展现出偿还的诚意并付诸相应的实践;(6)该国家公务人员是否具备偿还债务所需的物质条件;(7)未能按约还款的理由是否具有合理性等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律图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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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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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借给朋友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一、关于民事责任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两种情况: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由保险公司在强制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若车主未能购买相应保险,在此情形下,依据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然而个人观点认为,车主及实际使用人均应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二、对于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方面,倘若车主在清楚知晓借用人并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将车辆出借给他。那么在事故发生之后,车主与实际使用人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无证驾驶所带来的潜在危险,对于广大公众而言是显而易见的,而无证驾驶者的心态则可视为放任的故意。因此,当车主明知他人无驾照却仍将车辆借予他使用时,其主观上对安全隐患的行为也持有放任态度,这同样属于放任的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以及实际使用人已经满足了犯罪构成的所有要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图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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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在患病且需要羁押的情况下,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考虑给予其取保候审的机会: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则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导致其社会危害性加重的情况,再次便是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主生活、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同样也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其社会危害性增加,最后就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图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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