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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房产分割推荐文章
上海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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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离婚房产证怎么去掉一方名字?
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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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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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房屋契税怎么算公式是什么
首套房契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房应纳税额 计税依据 × 税率,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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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是什么
需要的手续有:①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二手房买卖合同;③二手房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过户费用有:房产过户交易手续费、房产过户合同印花税、契税、房产过户权证印花税、过户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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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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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房产分割问答推荐
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破裂之时,关于农村房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有权利以书面方式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单独属于某一方的农村房产,将无需进行任何分割处理;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则须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并请求法院根据详细的房产信息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女性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此外,男女双方也有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就彼此之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可以选择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不同的分配方案。然而,这种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如果双方未能就此做出明确的约定或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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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原告没提出财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不告不理”原则乃是我国法院审判过程中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具体内涵则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之中。该原则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所提起的诉讼事项及争议对象,而无需受到法院过度干涉或调整。换言之,法院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仅能依据当事人提交至法庭的诉讼事实及相应诉求作为审理依据,对于超出当事人诉讼主张以外的其他相关领域,法院并无权进行主动审查或裁判。因此,如在离婚诉讼阶段,原告并未提及任何有关财产分配事宜,那么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此问题不予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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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新规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首先,若双方对于房产所有权都有诉求且一致同意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应予以批准;其次,若其中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应交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赢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最后,如果双方均未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在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以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若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且一致同意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应予以批准;第二种情况,若其中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应交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赢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第三种情况,若双方均未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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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夫妻离婚能分割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尚未获得房产证书的房屋情形下,双方可先行协商进行产权分割事宜。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法庭提起诉讼解决。在夫妻离婚纠纷中,如果双方就未拥有完整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的房地产存在争执且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直接判定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仅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哪方当事人继续行使使用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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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未继承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当面临离婚境地之时,倘若其中一方尚有未曾正式接受的遗产等待分配,那么另一方暂时无法提出分割遗产的诉求。这是因为,仅在所有合法继承人施行了实际的遗产分割之后,才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分割权益。在此之前,另一方只能在其实际获得的遗产份额基础之上,另行发起诉讼,以期实现分割。然而,若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将失去对该部分遗产的主张分割权,其对于遗产的期待或许会化为泡影。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在离婚之际并非必须进行财产分割,只要双方都没有提出分割的要求,法院便不会主动介入并要求进行分割。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为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纷争,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离婚之后,如发现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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