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面临离婚境地之时,倘若其中一方尚有未曾正式接受的遗产等待分配,那么另一方暂时无法提出分割遗产的诉求。
这是因为,仅在所有合法继承人施行了实际的遗产分割之后,才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分割权益。
在此之前,另一方只能在其实际获得的遗产份额基础之上,另行发起诉讼,以期实现分割。
然而,若有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的权利,那么另一方将失去对该部分遗产的主张分割权,其对于遗产的期待或许会化为泡影。
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在离婚之际并非必须进行财产分割,只要双方都没有提出分割的要求,法院便不会主动介入并要求进行分割。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为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纷争,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
离婚之后,如发现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受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