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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条纠纷官司推荐文章
公司给新员工怎么办理社保?
公司录用新员工后,应当在次月给其缴纳社保,办理社保卡,需要经办人带上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新员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等办好手续后,公司按月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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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房产纠纷法院可以冻结账户吗
在法律程序中,诉讼保全法院原则上无法冻结房产,而适用于银行账户等类型的财产。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赴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及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申请符合相关规定,然后,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对被告方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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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判决执行
拆迁户房产纠纷怎么办理
1.在拆迁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建议双方当事人以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以便双方能够通过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达成共识并签订和解协议。 2.如经协商仍无法化解纷争,可以考虑寻求司法途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法律武器以及国家强制力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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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房屋拆迁
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1、属于申请地户籍居民,持有相关户籍材料。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居民。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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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公司法出资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法中对注册公司的出资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公司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确定出资期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注册资本是实行认缴制,所以并不需要立即对认定的注册资本马上缴纳,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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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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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借条纠纷官司问答推荐
诈骗别人后来签了借条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司法实践中,若作为权益受损方的当事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请注意,这一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其行使必须满足一个重要条件,即起诉的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协议或借据中所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三年时限。因此,建议您首先尝试与您的朋友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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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借名买房房产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产的所有权设定、变动、转手以及丧失等事宜需经过依法进行的登记手续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应。而不动产,在此特指房地产这一类别,其所有权之确定与转移均遵循物权登记的原则。因此,通过向父母借贷名义购置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父母,而子女所享有的仅为相应的债权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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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委托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地产争议的解决方案,我们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所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予以实施。优秀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们能准确地理解和精通这些相关法律条款,并且能够在处理每一起独特案例时,针对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使之与实际境遇有机结合。在此过程中,这些专业人士还需保持对法律体系更新及变动的敏锐洞察力,以确保自身策略始终紧跟时代步伐,随时应对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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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购房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受专属管辖的限制,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及合同执行地点的相关法院进行审理。具体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根据该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所谓的不动产纠纷,实际上主要涵盖了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认定、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因素而引发的物权纠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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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依照我国现行法的相关条例,当发生借款合同纷争时,一般将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然而,如若各方当事人有意愿,亦可选择将案件移送至合同约定的执行地点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须注意,倘若在借款合同中对执行地点已有明确约定,那么关于该项争议则应交由履约地点所处地域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有效约定实现义务的具体地点,除非当事各方另行达成协议,否则应以款项出借方向所在地作为合同义务的执行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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