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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劳动保障仲裁推荐文章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
可以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医保转移包含两方面的意思,1、转入。2、转出。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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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房地产权证和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 楼盘点评 项目图库 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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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职员离职公司怎么停社保?
职员离职公司就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义务了,办理社保停交手续的时候首先进入社保局网站、再进入本单位的系统、在单位申报业务里找到员工信息变更、选择停交、接着选择要停交的对象确定操作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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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2024年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报销的金额,一般是女方按照75%报销,男方按照50%来报销,只能由一方进行报销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生育情况来进行认定处理,社保部门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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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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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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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劳动保障仲裁问答推荐
产权合同纠纷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现行法规对仲裁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各方当事人均须优先考虑通过仲裁庭以裁决方式解决争端,唯有在仲裁协议欠缺清晰明确或根本无此协议的前提下方可提起民事诉讼;其次,若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和解方案,则他们有权征得人民法院的许可进行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告成立,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且并非源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其中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那么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与另一方重新展开协商;如在合理期限内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共识,则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在此种情形下,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并依据公平原则对原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解除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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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结果能撤销的理由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具体包括法律适用出现错误、审理法院缺乏管辖权、在处理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虚假提供或者隐匿关键性证据以及其他具备违约性质的行为等。当这些因素出现时,可能会导致劳动仲裁裁决失去效力。因此,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撤销具有上述情况的劳动仲裁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有效的解决双方的矛盾,并根据劳动仲裁的情况来执行相关决议,但如果存在违反规定或者劳动仲裁无效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的,造成违法行为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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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索要加班费有时效性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追索加班费的劳动仲裁,确实存在一定的实效性,然而,这仅限于劳动关系尚未终止的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动权益的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自当事人意识到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的那一刻开始计时。在此基础上,如果是在劳动关系持续期内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那么劳动者提出仲裁请求时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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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前置的情形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以下是必须先进行仲裁程序的情况:1.在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中,必须先行通过仲裁程序解决,而在对仲裁结果不服后方可由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2.若合同双方明文规定出现纠纷时应优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则必须经历仲裁过程后方能由法院裁决该等案子。至于其他类型的纠纷,仲裁并非必要的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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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专属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仲裁专属性管辖的若干规则如下:首先是特殊地域管辖的原则,换言之,即使被告并不在我国境内拥有固定住所,若其所签署的合约标的物,亦或是代表机构或其履行义务的地点都处于我国境内,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便可由我们国家相应的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其次,专属管辖的原则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具体表现为,凡是涉及到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以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方面的纠纷,都应由我国的法院直接行使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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