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失地农民补偿谈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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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期限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划拨用地是没有土地使用权期限上的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这种方法取得的话,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从40年到70年不等,但是如果是划拨用地,不管是使用期限还是使用费用上都可以享受到国家最大政策的优惠,使用费基本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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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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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杭州市2024年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杭州市高温补贴政策是室外工作的人员按照每个月300块钱发放,室内工作的人员应当是200元,并且发放的时间的话,它主要是集中在4个月,也就是6月份到9月份,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来轮流交替的话,应当是视为室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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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上海生育险补贴标准是什么?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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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政府补贴收入纳税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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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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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失地农民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被辞退后一个月还能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是的,可以。因为遭遇到公司的解雇可定义为劳动者非本人期望与行动所导致的中间就业环节的破裂,只要劳动者满足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便拥有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那些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满足条件的失业者们,是能够领取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享有各类失业保险待遇的。这些条件包括:(a).严格遵循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其间所在的单位和自己本人也严格履行了缴费的义务时间长达一年;(b).非因本人自愿放弃就业关系的行为;(c).已经依法有秩序地走完整套办理失业登记的流程;(d).有明确的求职意愿,积极主动地接受职业培训以及职业介绍。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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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朋友公司是小股东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公司股东是否有权享受失业金之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若该股东同时也是所在公司的在职员工,那么他们有权利申领失业金;2)然而,若其职务仅限于出资人这一角色,则无权享受失业金。需要指出的是,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障金的同时,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依照相应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权益。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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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有过失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因疏忽导致受害者死亡,应认定为绑架罪行。对于以勒索财物或将他人当作人质为主要目的进行的绑架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但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上述罪行时,杀害了被绑架者,或者对被绑架者实施故意伤害,导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他们将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会被没收全部财产。另外,如果犯罪分子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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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有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劳动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尤其是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协商并结束双方的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在此情形下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并达成分工结算后的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雇佣合约,则该行为便完全符合法定规定的条件,因此,基于之前已购买之失业保险资格,求职者可以依法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从此处支取相应金额的失业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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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怎么算损失金额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盗窃罪中“盗窃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被盗物品的数额应当根据以下方式进行计算:首先,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必须要有确凿且扎实的证据来加以证明。若是在无法确定其真实价值的情况下,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参照作案时以及当地同类型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以下所述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为单位分别进行计算:第一,对于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应按照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位进行计算;若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则按照国家定价进行计算;而对于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则需按照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进行计算。第二,对于生产领域中的产品,成品的价值应按照上述第二点的规定进行计算;而半成品则可参照成品价格进行折算。第三,对于单位及个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应按照购入价进行计算;然而,如果作案当时的市场价高于原购入价的话,那么就应该按照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位进行计算。第四,对于农副产品,应按照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位进行计算;而对于大牲畜,则应按照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位进行计算。第五,对于进出口货物、物品,应按照上述第一点的规定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二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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