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土地赔偿谈判律师
顾英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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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保障
擅长: 建设工程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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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有哪些环节?
1、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2、窗口工作人员核收申报材料。3、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4、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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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异地的病假条能不能在上海用?
异地的病假条能在上海用,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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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土地使用税纳税主体是谁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权人,而土地使用权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这里的法人要把国有企业和国家行政单位抛出在外。连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所以国家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自然就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的去交税纳税,因为这些税款最终也是会入国家财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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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商品房土地使用要多少钱的税费
关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需要交多少钱税费的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开发商在竞拍土地的时候需要向土地资源部门交土地出让金,将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也得交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都跟土地的级别位置等这些因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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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电力行业是否需要交纳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
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对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生产、办公、生活用地,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其他用地给予免税照顾。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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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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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土地赔偿谈判问答推荐
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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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户土地允许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在考虑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应遵循以下特定条件:首先,转让人必须具备拥有两套或更多农村住房的资格;其次,该转让应发生在相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之间;再者,受让人须无自己名下的住房和相应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的相关规定;此外,转让行为需经过集体组织的批准与同意;最后,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进行转让,其所附带的土地权利也应随房屋一并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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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可通过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参股以及公开竞价拍卖等多种方式实现流转,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在通常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仅能将其转让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且不得将其用于非农产业的建设开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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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房产
[律师回复] 土地房产什么纠纷?具体什么事
高生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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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引起侵权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来律所详细的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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