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租赁合同终止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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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是从买家或卖家知道或应当知道本人合法权益受损以后开始计算的,造成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具体原因很多,所以,相应的处理方式也要根据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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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郑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遗属抚恤金发放标准需确保当地民众基本生活,按应享受抚恤金人员及其金额计算,总额不超逝者生前工资。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则按所在地理区域执行相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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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房屋租赁
征地补偿款不给阻止施工合法吗
强行阻止工程建设活动违法,在情况严重时,涉事方甚至有权向警方报案寻求解决方案。恶意破坏导致经济损失,责任自负。阻挠施工可能扰乱社会治安,面临严厉行政处罚如拘留等。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阻挠施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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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维权技巧
深圳市2024年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5、符合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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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遇到医疗纠纷,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尝试与患者和医务人员自主协商,达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无果,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可通过司法途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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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美容及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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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租赁合同终止纠纷问答推荐
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体现哪方面
[律师回复] 解析:(一)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两者之间绝不可混淆视之。相较于民事纠纷,刑事犯罪因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更为严重,因此在诉讼程序、证据规则、法律后果以及责任承担等多个层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二)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之间的界线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以及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受害人仍有权寻求公力救济,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然而,民事纠纷则有所不同,原被告双方地位平等,民事权益属个人私权范畴,当其遭受侵犯时,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救济,同时亦享有放弃救济的自由选择权。在民事活动未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国家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干预私人领域,即便原告的私权遭受非法侵害,若不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亦不会动用公共权力进行私权救济。对于被判处两年刑期的罪犯而言,通常是因为其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若案件情节严重需按实际情况予以加重处罚,那么两年刑期是可以考虑减刑的,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实施减刑。这些条件可能包括罪犯具备悔过自新或者立功表现等等。一般来说,每次减刑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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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地面上附属物之含义,系指所有构建于土地之上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平房、楼宇以及其附属结构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以及固定于地面之上的各种物品(例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统称。当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地面上的附属物应回归原始所有者手中;若土地上尚存附属物,则需自行处置,以期恢复至承包之前的状态;若存在农作物或建筑物,则可与发包方协商进行处理。未经发包方事先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时的原有状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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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实行一审终审的案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一审终审是指在某个案件经过了某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审判工作就告结束的一种司法制度。对于由该级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终审判决和裁定,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他相关方,均不得再次提起上诉,而人民检察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对其提出抗诉。以下八类案件将适用一审终审制:1、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2、对于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权异议之外的所有裁定;3、经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经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据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法院以民事调解书方式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均不允许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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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终止矫正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解除情况与其对应的原因各不相同。对于那些接受管制或缓刑的人员来说,社区矫正的结束可能是因为他们的矫正期已经满了,或者是因为他们得到了赦免。而对于那些获得假释的人来说,当他们的假释考验期结束时,社区矫正也会随之解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社区矫正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某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缓刑、假释被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他们被决定收监执行,又或者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去世的话,那么社区矫正就会自动终止。法律依据:《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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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商业开发权或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土地租赁合约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文件。其中,国有土地租赁是指由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具有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行为。若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发生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其次,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变得毫无意义,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最后,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之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发了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如果仍然坚持维持原有的合同效力,将会显得极为不公,在此情况下,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项法定理由。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出租人是否具备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转租性质;务必严格审核出租人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查阅可租赁期限;对出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设定了抵押权;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出租人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本条件等方面;对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约定也应予以重视,尽可能避免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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