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分割房产律师
郑贴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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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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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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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分割房产推荐文章
购房合同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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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要满足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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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拆迁安置房能不能贷款买
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贷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的情况下就可以依法对外转让,只不过贷款买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比如当事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贷款申请人的年龄需要在18岁至60周岁,个人征信不能有问题,否则银行不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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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休产假有没有工资?
产假有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如下方式计算: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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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以下几点:1、未住满5年的房屋不许卖买,如果确实有需要的由政府部门回购或者低于购买价的价格出售;2、住满五年如果需要买卖过户的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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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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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分割房产问答推荐
非法行医割了双眼皮和眼袋,现眼睑闭合不全
[律师回复] 您好可就医疗纠纷事宜进行咨询。
吴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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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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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部做个脂肪瘤割错好肉下来赔偿金大概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刘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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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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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破裂之时,关于农村房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双方有权利以书面方式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单独属于某一方的农村房产,将无需进行任何分割处理;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则须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并请求法院根据详细的房产信息状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女性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此外,男女双方也有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就彼此之间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可以选择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不同的分配方案。然而,这种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如果双方未能就此做出明确的约定或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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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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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原告没提出财产分割,法院会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不告不理”原则乃是我国法院审判过程中所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具体内涵则表现在民事诉讼法之中。该原则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所提起的诉讼事项及争议对象,而无需受到法院过度干涉或调整。换言之,法院在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仅能依据当事人提交至法庭的诉讼事实及相应诉求作为审理依据,对于超出当事人诉讼主张以外的其他相关领域,法院并无权进行主动审查或裁判。因此,如在离婚诉讼阶段,原告并未提及任何有关财产分配事宜,那么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此问题不予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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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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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新规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方面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首先,若双方对于房产所有权都有诉求且一致同意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应予以批准;其次,若其中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应交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赢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最后,如果双方均未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在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以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种情况,若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且一致同意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应予以批准;第二种情况,若其中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则应交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对房产进行评估,最终赢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第三种情况,若双方均未提出房产所有权要求,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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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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