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望谟县打房产租赁官司推荐文章
购房多久可以办房产证?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主的,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一般分两种情况讨论:1、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2、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10w+
浏览
2024-06-01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而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房产账面原值×(1-30%)×1、2%,如果按租金收入来计算房产税的话,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之间并不冲突,计算依据也都完全不一样。
10w+
浏览
2024-06-01
买房子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比较合适
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
10w+
浏览
2024-06-01
宅基地房产遗嘱范文怎么写?
针对于宅基地房产的遗嘱,首先要将以主人的姓名,年龄以及民族和户籍所在地写清楚,然后再将身份证号码明示清楚,最后再将遗产的具体分配在遗嘱之中,明确的写出来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10w+
浏览
2024-06-01
深圳无房证明怎么开?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
10w+
浏览
2024-06-01
查看全部知识
望谟县打房产租赁官司问答推荐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地面上附属物之含义,系指所有构建于土地之上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平房、楼宇以及其附属结构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以及固定于地面之上的各种物品(例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统称。当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地面上的附属物应回归原始所有者手中;若土地上尚存附属物,则需自行处置,以期恢复至承包之前的状态;若存在农作物或建筑物,则可与发包方协商进行处理。未经发包方事先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时的原有状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重庆籍官员被控受贿罪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触犯贿赂犯罪罪名者,依据其所涉贿赂金额与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惩处,即采取类似于贪污犯罪的量刑标准。同时,对于以暴力、威胁手段进行索取贿赂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受贿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若受贿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严厉惩罚。而对于受贿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处以没收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土地商业开发权或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土地租赁合约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文件。其中,国有土地租赁是指由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具有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行为。若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发生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其次,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变得毫无意义,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最后,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之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发了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如果仍然坚持维持原有的合同效力,将会显得极为不公,在此情况下,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项法定理由。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出租人是否具备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转租性质;务必严格审核出租人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查阅可租赁期限;对出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设定了抵押权;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出租人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本条件等方面;对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约定也应予以重视,尽可能避免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租赁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开庭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法院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布案件开庭日期,并向各方当事人阐述其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接着,审理活动正式开始,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完成之后,将依次展开原、被告双方的举证和质证环节。待这一环节宣告完毕,双方律师或代理人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辩论。经过以上所有步骤之后,法院将会基于对案情的全面了解,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未果,则会依法作出最终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租车出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若车辆是通过租赁或借用方式获取并在使用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那么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的情况下,一旦此类交通事故被判定为机动车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强制性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而针对赔偿不足的部分,则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负责承担。然而,如果机动车所有者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贵阳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遵义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六盘水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毕节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安顺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铜仁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黔南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黔西南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黔东南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兴义市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兴仁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普安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晴隆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贞丰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册亨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安龙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找望谟县专业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望谟县知名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望谟县律师
>
望谟县打房产租赁官司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