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明知是单位资金而故意挪用,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或挪用归个人使用的目的。
3.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
4.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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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