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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产假过后工资规定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没有产假工资的规定,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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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管辖权异议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书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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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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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标准是什么
需要的手续有:①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二手房买卖合同;③二手房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二手房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过户费用有:房产过户交易手续费、房产过户合同印花税、契税、房产过户权证印花税、过户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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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共有产权房如何认定?
共有产权房是能够买卖的,但是必须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不然是无效的。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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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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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财产权纠纷问答推荐
关于房屋合同的纠纷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房屋买卖合同中所产生的各类纷争,其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与认购书紧密相连的争议;2.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所引起的纠纷;3.围绕房屋交付出租(售)而引发的纠纷;4.因延期办理房产证明导致的争议;5.涉及到惩罚性赔偿事项的纷争;6.对二手房销售行为所引发的不满和争议;7.针对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所涉解除事宜的争议;8.关于房屋按揭贷款关系处理不当所引发的纠纷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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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结婚后使用婚前所持有的资金购买汽车,一般情况下并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若当事人双方另有协议明确约定,则另行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都应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是,双方也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将该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财产,只要此种约定并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便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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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去世继母要求分割财产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特定情形下的决定需根据诸多因素来综合考量。假设在父母离异之际,跟随其中一方共同生活的继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并且在此期间,虽然他们并非与亲身父母同住,但仍由其继父或继母承担了部分乃至全额的抚养和教育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继子女便有资格依法享有继承继母财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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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避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预防应收账款质押所引发的法律风险需采取以下措施: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误;向相关信贷征信管理机构进行详细查询,核实确认出质人所拥有的应收账款质押权益,以避免出现重复质押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争议。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务必严格执行质押登记程序,以保证质权的合法有效性和完整性。另外,加强对贷款完成后的监管力度,适时行使质权人的各项法定权利,以维护自身利益并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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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钱付不起赔偿金可以冻结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当遇到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强制执行款项时,通常不会选择冻结公司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私人账户,除非存在确凿证据证明该人的私人资产与公司的财务状况存在混合不清的情形。基于公司作为单独法律主体这一原则,在面对外部债务时,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将被视为唯一可供执行的对象,而非公司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私人财产。然而,若有充分证据表明公司所有者或管理者存在私自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那么便有权要求该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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