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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公租房拆迁推荐文章
房产过户多少钱?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交易手续服务费3元/平方米,房过户土地收益金成交价的2%计征,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过户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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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购房合同一般多久拿到
买房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应不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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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买房子贷款是商业贷款吗?
买房子时申请的贷款可以是商业贷款,也可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是哪种贷款,由购房人自己来选择。贷款买房的对象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工作,良好的信用,具备还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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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规定是什么?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规定是主要是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下,协商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是有非常明确规定的,允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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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交增值税吗
销售商品房的话当然需要交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是房价的11%,房产销售过程当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基本上都包含在房价中了。营改增后,商品销售过程当中,增值税的税率从6%~11%不等,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除了要交增值税之外,还需要交契税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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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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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公租房拆迁问答推荐
土地租赁合同解除后地上附着物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地面上附属物之含义,系指所有构建于土地之上的各类建筑物(包括平房、楼宇以及其附属结构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以及固定于地面之上的各种物品(例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统称。当土地租赁合同期满之后,地面上的附属物应回归原始所有者手中;若土地上尚存附属物,则需自行处置,以期恢复至承包之前的状态;若存在农作物或建筑物,则可与发包方协商进行处理。未经发包方事先许可,必须确保恢复至承包时的原有状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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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商业开发权或租赁使用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土地租赁合约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税收法规》等相关法律文件。其中,国有土地租赁是指由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签订具有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行为。若需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首先,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发生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原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其次,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时,在合同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无故擅自违约,使得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变得毫无意义,并且已经给无过错方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且这种损失无法得到补偿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解除合同。最后,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成立之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引发了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如果仍然坚持维持原有的合同效力,将会显得极为不公,在此情况下,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一项法定理由。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出租人是否具备该土地的使用权,是否为转租性质;务必严格审核出租人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详细查阅可租赁期限;对出租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关注出租人是否将土地设定了抵押权;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出租人所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出租人应当提供的基本条件等方面;对于争议解决的管辖约定也应予以重视,尽可能避免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途径。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需要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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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开庭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法院将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公布案件开庭日期,并向各方当事人阐述其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接着,审理活动正式开始,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完成之后,将依次展开原、被告双方的举证和质证环节。待这一环节宣告完毕,双方律师或代理人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辩论。经过以上所有步骤之后,法院将会基于对案情的全面了解,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未果,则会依法作出最终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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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出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若车辆是通过租赁或借用方式获取并在使用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那么一般情况下应当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所有者与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主体的情况下,一旦此类交通事故被判定为机动车方面负有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强制性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处理。而针对赔偿不足的部分,则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者负责承担。然而,如果机动车所有者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行为,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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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租赁合同引起的债务并有欠条如何追讨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此类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首先与承租人进行深入商讨,以期寻求解决方案;其次,若经过充分讨论后未能达成共识,我们应当依法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副本、已签订的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的书面凭证以及正式的民事诉状等,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在法院收到上述材料之后会对该案进行审查,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是否予以受理。此后,当事人应当继续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后续审理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法院将发布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届时,当事人需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准时出席法庭,展开辩论和质证环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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