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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招商地产维权推荐文章
杭州市土地使用税是如何规定的
杭州市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原来的5个等级重新确定为3个等级,一级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15元,二级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10元,三级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5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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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天津市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天津市陪产假规定是:享受陪产假15天,男性的陪产假是需要根据生育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咨询有关陪产假的具体规定,避免造成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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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24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1、2、3、4级。2、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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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异地公积金提取可以吗?
异地公积金提取是可以的,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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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工商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
工商银行: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工行的房贷要提前还贷,在未满一年时间的时候申请提前还贷,需要支付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在贷款期满一年后,申请提前还贷不需支付违约金,但是起还金额在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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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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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招商地产维权问答推荐
物业擅自挪用物业维修基金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挪用居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归还被非法占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对其实施公开警告;其次,对于其违法获利予以没收;再者,可按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额外收取被挪用数额两倍以内的罚款。最后,若情节特别严重,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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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不得招募未成年人是真的吗
[律师回复] 解析:请注意,未成年工特指年龄在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群体。对于这部分人群,我们实施特别的劳动保护措施,主要考虑到他们尚处发育阶段的生理特征,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必要性。法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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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交保险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若贵司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金,那么这无疑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均应无条件地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换言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本单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障参保手续以及为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非是一种供双方协商讨论的事项,只要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便需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个责任。倘若您发现所在单位至今尚未对您进行社保的正常缴纳,首先可以尝试与贵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他们尽快将过去未曾缴纳的社保费用补充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若贵司对此置之不理,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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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商品房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房亦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并当买卖双方具备消费者特征时,才适用本法之规定。在这其中,作为购房者的买受人和作为出让者的卖方均需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任何一方未能依照约定行事,以致导致另一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则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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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还有商标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注册商标之后的三年内若未能得到充分使用,该商标很可能将被剥夺其专用权。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标经依法注册后,权利人通常可享有专有权,但仍存在特定情形导致该权利被剥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如商标连续三年没有投入实际使用,商标局可行使权力责令相关期限内进行纠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此举旨在敦促商标注册责任人适时且合理地运用已注册商标,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无谓浪费,实属国家为保护商标权益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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