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的拍卖实践中,根据需要和经验,行业还就当场上出现最高应价、拍卖师即将落槌前的动作要令作了明确和要求,拍卖师应给其他竞买人三次加价的机会,即“三声报价”,这既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传统的拍卖操作方式,是拍卖师公平、公正的重要表现形式。三声报价的间隔时间通常由拍卖师掌握,以合理、公平为原则,根据标的价值大小和竞买人的竞价情况决定停顿时间的长短,这是拍卖师主持拍卖会工作的需要,也是为了催促竞买人尽快举牌的需要。因为在拍卖会上经常会有些竞买人在拍卖师报出第三次价时举牌,让人包括拍卖师在内措手不及,为了方便操作,业为又把“三声报价”形象地概括“为二短一长”,即前二次报价停顿时间短,最后一次报价停顿时间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