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所说,因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羁押三十天,如果案件到最后决定撤销案件、不
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
刑事责任的,必须按规定获得
国家赔偿 。但现在还在取保期间,案件并没有作出最后结论,因此还需要等待。《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
受害人有取得
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
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
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
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