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
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
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国家规定的交通强制保险就是针对交强险的,其实交强险的赔付标准,这也是一个基本的
法律常识问题了,但是保险公司也得等到交警把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出来了以后,才能大概的确定下来赔付标准,然后就是投保人提供的各项财产损失的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