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一方不同意
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
子女抚养和
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通过
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的话,可起诉的方式离婚。
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
开庭审理。
起诉离婚只要有原告
身份证和
结婚证就,法院就可以
立案了。
2、如果有
证据证明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