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女方在哺乳期,也就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所期望获得一种
赔偿。但不是所有在哺乳期进行
离婚的女性都可以获得这一赔偿,
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
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1、
重婚;2、与他人
同居;3、
家庭暴力;4、虐待。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提出离婚,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当然,哺乳期内,为了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男方也是不得提出离婚要求的。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6个月内,
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既然不予受理,也没有规定这种情形男方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但凡符合《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之情形的才可以要求赔偿,当然双方达成协议赔偿的也是可以的。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