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
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
保险事故所有
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
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
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
被保险人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6万元
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
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
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