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公司物品价值2万元人民币按照
盗窃罪定罪量刑。2013年4月3日,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于4月4日起施行。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