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法律及您的描述可知,
抵押权与其
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根据情况来看,李二娃名下的房屋设定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经实现,
抵押权人应协助
抵押人办理
抵押登记的解除手续。由于债权已转让,这也需要债权
受让人杨纤悉的协助。对于此
纠纷,李二娃可以与冯三、杨纤悉先行协商,请求二人协助。如果他们不协助,李二娃可以把二人一同
起诉到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协助李二娃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解除,法院将会作出裁判,责令其在限期限履行协助义务。到时如果还不履行裁判义务,则法院会对其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重者还可能涉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
刑事惩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具体问题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更多问题欢迎来电来所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