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山东各地市开始进一步规范出世登记管理,简化新生儿
落户流程,推行落户新政。今后超生小孩落户以《出世医学证明》为法定资料,不论是婚内超生还是非婚产子,家长为小孩申请落户,可否交纳
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能否落户的先决要求。
按省公安厅下发的文件限定,1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爸妈申请、居民户口簿、《出世医学证明》和
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当场予以解决。
超出1岁且拥有《出世医学证明》申请出世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解决;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获到《出世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法判定组织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手续,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解决。
按省内实行的落户新办法限定,超计划生育户今后将与社会抚养费脱钩。1岁以内的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爸妈申请、居民户口簿、《出世医学证明》和结婚证(非婚生不需提供),当场予以解决。超出1岁且拥有《出世医学证明》申请出世登记的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解决;对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获到《出世医学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司法判定组织亲子关系证明、住院分娩记录等档案手续,在调查核实基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