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纠纷之时,倘若女方不愿获得对子女的
抚养权,首先必须与男方就
子女抚养权益进行深入的协商。
倘若双方面对面可以达成共识,男方欣然接受抚养权并对于
抚养费用以及探望权利等相关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可考虑采用协议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反之,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便须通过法律
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作出公正裁决。
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将子女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同时结合双方的
抚养能力、抚养环境、子女的年龄及个人意愿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
若女方明确表达无意争取抚养权,并且其抚养环境确实无法保障子女健康成长,法院有可能将抚养权判归男方,然而女方仍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