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的诸多情形里,要是其中一方遭遇了残疾,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必定得给予补偿。
倘若那残疾的一方,由于自身的残疾状况而陷入了生活上的艰难处境,那么另一方就应当从自己的住房之类的
个人财产当中,拿出一些来给予适当的帮助。
至于具体该以何种方式给予帮助以及帮助的数额到底是多少,这可以由双方坐下来好好地协商,把事情给确定下来;要是双方协商不拢,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得由人
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另外,在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应该适当地考虑到残疾方的利益,不过这可不是带有补偿性质的举动,而是基于
公平原则去进行考量的。
总而言之,到底是否需要给予补偿,这得综合众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要是双方在这些相关的问题上产生了争议,那么完全可以通过
诉讼的途径,让法院依照法律来进行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