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实践中,有好些情况对取保候审比较有利。
(2)比如说,要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能独立用
附加刑,那因为他们人身危险性相对不大,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3)再比如说,要是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像
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平常表现不错这些,也有被批准的可能。
(4)还有啊,患有重病、生活没法自理,或者是怀孕了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也在考虑范围。
(5)另外,要是
羁押期限到了,可案子还没办完,需要用取保候审,也会这么做。
(6)总之,能不能取保候审得综合考虑
犯罪的性质、情节,还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好多方面的因素。
(7)这就好比盖房子,得把各种材料都考虑周全,才能盖出结实又合适的房子,取保候审也是一样,方方面面都得顾及到,才能做出最恰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