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适用于
刑事诉讼多个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权依法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
拘传、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拘留等措施。
像
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可采取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会依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继续适用或
变更强制措施。
审判阶段,人
民法院必要时能决定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不同强制措施有适用条件和期限规定,目的是
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保障
诉讼参与人权利等。
比如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措施;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范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等;拘留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这些强制措施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刑事诉讼活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