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的时候,如果员工因为执行工作任务把顾客的物品弄坏了,通常是用人单位来承担
侵权责任。
2、按照《
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给别人造成了损害,就得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等用人单位承担了责任之后,如果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用人单位是可以向他们追偿的。
4、打个比方,餐厅服务员在服务顾客的时候,一不小心把顾客的水杯打翻了,这种情况下,餐厅作为用人单位一般就得对顾客水杯的损坏负责。
5、要是员工是故意把顾客物品摔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那用人单位在
赔偿顾客之后,就可以向这个员工
追讨赔偿。
6、所以说,正常情况下先是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然后再根据员工有没有过错,来决定是不是要向员工追偿。
7、这就好比一场接力赛,用人单位先跑第一棒承担责任,后面再看员工的表现决定要不要让员工也跑一跑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