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伙关系中,即便尚未完成结算,在符合特定条件时
合伙人依然能够提
起诉讼。
(二)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当出现合伙终止等状况,同时合伙人能够提供初步
证据用以证明合伙关系以及自身主张时,便可就合伙事务
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然而,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后,通常会要求先对合伙事务进行结算。
(四)尤其是当合伙事务较为繁杂时,结算往往需要借助专业的审计等程序来完成。
(五)因此,合伙人在决定起诉前,务必要全面考量自身所掌握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
(六)要是能够清晰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并且所具备的证据较为充分,那么提起
诉讼是具有可行性的。
(七)但倘若证据不够充足,可能就需要先补充证据,或者考虑推动合伙结算之后再行起诉,以此来提高
胜诉的概率,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总之,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谨慎抉择起诉时机与方式,确保在法律框架内有效主张自身权益。